推进市交投集团与省汽运集团合作,商讨有关合作成立客运公司的工作


茂名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
索 引 号:2016-11-04-249 分类: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机构:茂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6-11-04
名  称:茂名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
文  号: 主 题 词:
一、出台的政策文件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出台的政策文件
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我委通过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茂名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茂办发﹝2016﹞7号)、《茂名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茂府﹝2016﹞18号),目前正报批《茂名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实施方案》,正在制订《茂名市国资机构派出监事和总会计师管理实施意见》。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1. 建章立制。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国资监管新体制、依法推进企业改革,我委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目前止已陆续出台包括上述政策文件在内的30多项监管制度。
2.编制规划,引领发展。为加强对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一方面组织监管企业编制了三年滚动发展规划,另一方面组织编制茂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十三五”规划。
3.全力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是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我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今年5月市成立国有“僵尸企业”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我市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制订了《茂名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实施方案》。
4.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布局调整和优化配置。
一是推动国有资产向基础性、公共性、引领性领域集中,协调做好茂名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前期工作,积极谋划组建我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是推动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不具竞争优势领域,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三是推进市交投集团与省汽运集团合作,商讨有关合作成立客运公司的工作;
四是采取积极措施盘活茂名碳素总厂国有资产。
5. 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范围是市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事项。为推进该项工作,市政府印发《茂名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牵头对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
6.制定监管权责清单。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为切入点,对监管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未列入清单事项,由企业自主决策。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发展规划。茂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十三五”规划已多次修改完善,下一步组织专家组进行审议。市交投集团、水投集团、建筑集团、文化传媒集团、金叶公司、电力公司、茂名港集团等7个一级企业已制订企业发展规划。
(二)国有资产布局调整。
1.加强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茂名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二是市交投集团与省交通集团、省汽运集团对共同成立客运公司的合作模式已达成共识,目前已形成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在市政府支持下,妥善解决了茂名碳素总厂租赁经营遗留问题,正计划以厂房租赁方式盘活茂名碳素总厂国有资产。
2.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有序推进。(1)“僵尸企业”数据库建库工作。按照省《关于全省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粤府﹝2016﹞29号)划定的“僵尸企业”识别分类标准,确定我市118户出清重组“僵尸企业”名单,其中:关停企业104户,特困企业14户。目前118户“僵尸企业”数据库建库工作已完成。(2)分类施策,制订方案。根据粤府〔2016〕29号文精神,结合市属国企实际,我委制订了《茂名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于8月12日上报市国有“僵尸企业”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3)妥善安置职工。102户关停类“僵尸企业”已基本完成职工安置工作,合计筹措安置资金约9700万元(其中有1000万元已有预算安排尚未划拨到位),安置职工约5000人, 关停“僵尸企业”长期积累一些遗留问题如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拖欠社保和住院医疗费、退休人员医保等得到妥善解决。完成安置的职工的个人档案已移交人社部门指定的档案托管机构托管,符合条件的职工已办理失业登记、失业待遇申领手续。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已移交人社部门成立的托管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
(三)企业经营发展。
2016年上半年市国资委监管(含委托监管)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主要经济运行指标呈现大幅增长:企业资产总额合计259.8亿元,同比增长57.1%;所有者权益合计168.1亿元,同比增长50.8%。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4.92亿元,同比增加27,954万元,同比增长131.6%。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657万元,同比增长31.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5亿元,同比增长703.3%。累计缴交税费总额1.4亿元,同比增长84.1 %。
(四)权责监管清单建设。根据市编办的工作部署,我委严格按照《茂名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茂机编〔2012〕10号)的规定,并参照省国资委的权责清单目录,拟订我委权责清单。经报市编办审定,我委权责清单共26项,已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及办公楼一楼大厅对外发布实施。
(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据资产清查情况反映,我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土地10,907,167.72平方米,其中自用的土地10,818,462.89平方米、用于经营的土地76,094.28平方米、闲置的土地9,360.55平方米、在建的土地3,250.00平方米;现有房屋2,200,789.65平方米,其中自用的房屋1,993,951.51平方米、用于经营的房屋121,236.43平方米、闲置的房屋6,642.59平方米、在建的房屋78,959.12平方米。
目前,我们已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两点处理意见:一是请市政府研究将有关财政全额拨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未移交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移交给市政府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二是建议结合市直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资产情况进行界定,将闲置的、不再作为办公用房的场所,按“应交尽交”原则,除预留部分外,其他产权清楚、能实施经营运作的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移交统一监管运营。
(六)发挥企业融资功能,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市交投集团、市水投集团发挥重要投融资平台作用,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定向发行的专项建设基金,为我市重要项目建设承担融资任务。一是市交投集团申报深茂铁路茂名段1.88亿元国开专项建设基金;二是市水投集团已取得6.86亿元的国开行和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其中作为贷款和担保主体向农发行贷款5亿元,用于解决茂名幼儿师范学校和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向国开行贷款7600万元,用于市自来水应急管网建设和水厂扩容建设项目及旧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向国开行贷款1.1亿元,用于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三是市建筑集团第一有限公司向农发行贷款9900万元,用于茂名幼儿师范学校建设。
茂名市国资委
2016年9月5日

为了庆祝成立客运。票价特别上浮50%。呵呵
又一个粤运快车城市
又一个粤运快车?
粤运,不错!
净系得只讲字
官文太繁琐,尔等屁民看不明白所以
如果成功,不错
好个毛。神马快车,中国,广东省都独一无二。为什么要变粤运
高铁一通,神马都是浮云
粤运公交开进来!去tm的茂名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