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排定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表
年底基本完成城乡一体新社区确权登记发证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17年07月15日 16:46:55 手机看新闻 我要投稿 举报
本报讯 一方地,一瓦庐,皆为民虑。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是农民的重要资产,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统一登记,有利于明晰农村产权关系、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这一工作也备受广大嘉兴农民的关注。昨天上午,我市召开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据了解,我市的农房登记工作起步较早,1999年海宁市就在丁桥镇开展农房产权登记试点工作。2007年,我市作为全省农房登记工作的试点城市,先后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住房抵押借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农村房屋登记工作。但是,从市面上整体推进情况来看,农房登记发证工作不尽理想,部分县(市、区)农房登记发证量寥寥无几。为此,我市近日下发了《嘉兴市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先易后难、总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7年底,符合登记条件的发证率达50%以上,基本完成城乡一体新社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8年底,登记发证率达75%以上;到2019年底,登记发证率达90%以上。”按照具体时间表,2017年6月至8月为试点阶段,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
推进会上,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苏志兴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摸清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基本情况,二是完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确认和查处工作,三是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手续补办工作,四是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工作,五是基本完成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六是完成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工作。”
宅地是农民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