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拒绝换屏幕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2016年十二月在魅族官方旗舰店购买了魅族PRO5手机,今年8月1号不小心导致手机屏幕损坏,在联系客服自费更换屏幕遭到拒绝,客服极力推荐以旧换新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手机配件在手机停产两年之内都要有库存,魅族此举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望贵部门能够妥善解决。
金鼎工商所接到本投诉件之后,马上就投诉情况展开了沟通。魅族公司售后负责人知悉投诉内容后,回复我所处理结果:该消费者屏幕魅族公司后续会申请调屏做处理。
市工商局 2017-08-17 11: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