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收费事宜

您好,我于7月报名某民办幼儿园小班,交了一千七百多的一人月学费,因家庭原因,小孩未能到该幼儿园入学,也提前告知幼儿园。请问,未在该学校就读过,此报名费用能否退还?致电幼儿园,称规定是没得退的。请问这是教育局出的规定吗?
您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幼儿园退费有明确规定:“采取按月收取保教费的,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伙食费是据实结算的,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家长可按规定向幼儿园申请办理退费事宜。
2014-09-04 1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