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违章处理红线划的不应该


目前绍兴城乡各地都在处理违章搭建问题,从媒体发布的情况看,力度不小。
对于老的违章搭建情况,据说市里面划了一条红线,就是2013年10月1日之前的违章情况暂时只进行登记,不立即处理。对于2013年10月1日以后的违章搭建情况,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这个消息绍兴市各级政府机关均没有作为正式文件对市民公开发布过,首先希望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同志看到了以后证实一下,是否属实?
但笔者既然知道了这个消息,说明这样的消息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如果消息属实,那就真的太不应该了。
对于城市建设来说,对于违章搭建,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管建于何时,应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执法而言,如果存在违章搭建的,那么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执法机关应该严格要求产权人按照核准的权属登记情况恢复原状,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果确实有人人为地划了以某个时间节点为限,采取不同的执法政策的话,势必造成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公平,应该坚决摒弃。

有时候很多政策实施起来没有想的那么简单,政府可能有自己的考虑,不是也登记了么,既然都是违建,早晚会处理的。好下手的先来!

楼主政府只要敢对体制内的首先开刀,比如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拿国家退休金的违建房自查自拆自改,一定时间后查实问责冻结退休金等等你说效果会怎样

拆除先早后迟

所谓的登记也只是做做样子,既然可以定性为违章建筑,且有人举报,那就应该一拆到底,否则很容易让人对政府的公开透明的工作作风产生疑问。

对政府公务员的违建情况已经搞过了,让每一位公务员自查自纠,自觉申报,如果申报以后再被查处的,就要严肃处理。

当然免不齐也会有存在侥幸心理的个别公务员,心存侥幸,瞒报不处理。再或者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给个别有权有势的开个绿灯,那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