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教育学会的论文为什么不能用于今年评职称,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教师!

龙岩市教育学会的论文是教育局的正规刊物,龙岩市教育局和上杭教育局一直鼓励我们中小学教师多写论文(教学经验,教学体会,教学总结等)到教育学会发表,龙岩市教育局长朱瑞虹是主编,副局长温寿春是副主编,我们都拥护党,拥护教育局,龙岩市各县以前大部分老师用的都是学会论文,到今年6月份教育局突然说教育学会的论文没用了,我们上杭一百多个今年评职称的老师都蒙了,而校级论文却有用,市级局长主编的论文还不如小学校长主编的论文,好迷惑。我们兢兢业业在一线工作,天天渴望能通过评职称提高自己窘迫的生活,2000元的工资要房贷要养老要生活,何等艰苦,但我们毫无厌言,所以我渴望省政府满足我们小小的一点要求:
1、龙岩市教育学会论文没用要提前通知我们,突然来个空中炸弹说没有用我们老师精心准备好几年都受不了,省政府可否发文哪种论文有用哪种论文没用,明年再开始执行,让评的老师有准备的时间,今年给我们个机会让我们评。
2、教育局评职称的文件规定评职称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要2014年12月31号以前,而上杭教育局又说2015年1月参加晋升考试的出有资格评,今年参加龙岩公务员局培训考试的成绩也算,这不是和文件矛盾吗,那我今年写的论文可以用于评职称吗?渴望政府同意。
chencanying:
你好。你的网上来信《龙岩市教育学会的论文为什么不能用于今年评职称,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教师!》收悉,现将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1.根据教育部、人社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2012年以来我省在福州、厦门、三明及省属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行职称评聘结合,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研究,决定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面实行职称评聘结合,适用新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2014年3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4〕20号)。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等),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经征询省教育厅,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民间组织不属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因此各类学会、协会的论文、课题均不能用于参评职称。
3.省教育厅下发闽教人〔2014〕20、21号文后,我局即
通过办公平台及邮箱将文件转发给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相关学校组织教师认真研读。登陆省教育厅网站、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或通过百度等方式均可查询到该文件。
4.2014年因职数问题、职称评审条件变化问题,我局通过认真调研,充分听取了各县、校的意见,并与市公务员局共同研究决定,我市2014年暂缓市级职称评审工作,推迟到2015年上半年进行,让学校、教师均有一个缓冲期。
5.2015年3月26日我局与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5〕21号),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推荐评审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送我局进行评审。文件规定今年申报对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的时间计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中职学校教师均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考虑到全省职称水平考试有三年有效期的规定,因此2013年3月30日、2014年4月13日及2015年1月11日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取得的考试合格通知书此次均可使用。
6.2014年我市仅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开展了推荐评审小中高、中专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的工作,小中高推荐评审均严格按闽教人〔2014〕20、21号文要求进行。
7.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是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各地市必须严格按照省厅文件执行,我市未超出省厅文件另行制定“更为苛刻”的条件,也未临时出台“拍脑袋”的规定。
龙岩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龙岩市教育局于 2015-7-1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