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岩街道外嫁女及离异女性资产两化的股权分配不明白的问题


尊敬的柯岩街道领导:
村资产两化,在我们老百姓的概念,资产两化后就应该平均分配给户口在这个村里的老百姓。我是州山村的外嫁女,至今户口在娘家,最近因村里在资产两化得到通知才知道,作为一个外嫁女应享有村资产股权只有50%。问了一下村相关人员,说街道有文件下来,文件上规定“外嫁女、离异女等只能享有村资产两化股权的部分股权”,还说有的村里外嫁女只有20%-30%,我们村还算多直接50%。虽然没有看到这个文件,但我作为一位外嫁女始终是不明白的,外嫁女、离异女外嫁本身已经是弱势群体,在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居然还会产生这种资产两化股权分配不均的情况。
我想问一下相关领导,外嫁女是在出嫁时得到特别关照还是出嫁时已经得到了股权分配,现在分配时只能分配股权的50%。那我们剩下的50%向谁去要。我请求妇联的领导帮我们外嫁女、离异女性(离异女性本身也是外嫁女)向资产两化办讨一个说法。

外嫁女在夫家没资产分的,再来说话

和电脑算命是借着科技搞迷信一样,农村的资产股权化,其实是借着施与权力的幌子偷权利。

两头都要好背,怎么可能

本为户口不在夫家就没有的分的呀,你这么内行你老婆分到了吗

如果有分到还会问你们领导,还没有这么傻的人

照前两拉说的柯岩街道嫁柯岩街道夫家应该也有的分的是吧,那请柯岩街道的政策统一一下

外嫁女的户口不签,应该属于应签未签吧。

我只知道我户口一直在村,安是什么心

还有外嫁女还有离异的风险,一人出嫁到男方也没有什么保障,出了事情都是要自己解决的,你说是不是了

外嫁女两面不是人

全中国所有女性都有离异风险

所以应得到就应该要得到

墨菲定律:
越是担心的事情,越会发生。
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多想太偏激的事情。比如离婚啥

关键问题是,两头总要有一头给收下。

弱势群体是怎么回事儿?

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觉得如果楼主嫁过去,户口签过去,应该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很简单的事情,一定要复杂化

说到底估计还是钱的问题,估计娘家的村比较富裕,婆家的村比较穷,迁过去钱拿得少。
想在娘家拿100%。

其实这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界定以及权利义务的衡量问题,户口是成员的重要表现之一,在本组织内生活、生产也是重要因素,是否有土地也很重要,没有全部的股权也是正常的。

嫁出去户口不签走,照这样下去像华西村这样的富贵村几十年后的人口可以冠名华西省了

户口不在嫁进来的也有的分的呢,村里有钱也不是这样分的,所以对此更有争议

我知道你是相关部门的人,所以你也不用针对我这种老百姓,小老百姓因为无路可寻,知道你们有相关人员在关注这个论坛,才在这里问的,好不好了

为了这股权你该分好后结婚 结婚早了

出嫁了其实应该迁走的。

这是对女性的歧视,找妇联,还有,所谓上面文件下来,绝对是忽悠扯淡,上面那群官老爷精明着呢,这种带有明显歧视女性权利的文件,可能出来么?不想混了?

我们村外嫁女也没有的,户口可以模拟迁到夫家,在那边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