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可目前的临时物业及业主委员会,管理不到位,请求政府出门处理

香樟苑自12月1日起原物业退出后,所谓的“业主委员会”私自聘请一家物业公司临时接管,同时私自委托一个并给予该物业投标时同等条件优先权。我身为香樟苑业主,有如下情况:
1、“业主委员会”成立至今没有我或我家人的任何签字以及商谈
2、至今未被通知参加过一次业主大会
3、至今未见过临时接管物业的任何管理人员
4、至今不知道“业主委员会”的任何一名成员,仅见过“业主委员会”公布的联系方式
5、至今不了解“业主委员会”与前物业之间的纠纷,不知道为何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6、12月12日中午12点45分左右至14点30分(午休期间),二号楼一层角落店铺(贝牛店盘)施工,目前临时物业没有任何人员出面管制。期间,该店面一直在砸墙体,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没有任何遮拦,导致店外停放多部电动车被灰尘覆盖(详见附件图片)。拨打临时物业的服务电话:6969079,不是一直在通话就是长时间无人接听。临时物业联系方式已粘贴在电梯内(详见附件图片)。
我有如下诉求:
1、要求房管部门出示同意香樟苑业委会成立的批文
2、请求政府出面管理目前小区的局面,协调各方
关于12345平台网友要求房管部门出示同意香樟苑业委会成立的批文的反馈意见
王鑫业主你好!
由12345转来的你的信访件《关于要求房管部门出示同意香樟苑业委会成立的批文》悉,现反馈如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0条第一款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因此,业委会的成立与否不是由房管局同意的,而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房管局只是备案机关。
阳头办事处对香樟苑目前的现状,已经多次组织各方进行了协调,并于12月22日晚19:30在香樟苑小区广场,召开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各种协调工作正在进行中。
感谢你对房管工作的支持。
福安市房管局
2016-12-26
(房管局于 2016-12-26 10: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