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宁县综合执法局不作为行为的投诉
当前宁德市正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两违”行为。
近期我们针对寿宁县建新路14号对面(寿宁县气象局山脚)钟兴国违法抢建挖地600㎡的行为进行多次举报,而寿宁县综合执法局对我们的多次举报置若罔闻,仅去走过场一次。
我们二十多位群众多次联合举报时间为:
1、6月1日上午拨打寿宁县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
2、6月1日下午几位群众到寿宁县建设局举报;
3、6月2日十几位群众到寿宁县建设局举报;
4、6月2日下午分别前往下列单位递交联名举报信:寿宁县纪检委、寿宁县信访局、寿宁县建设局、寿宁县人大、寿宁县委值班室。
5、6月3日拨打宁德市“两违”举报电话;
6、6月3日在“寿宁在线”网上联名举报;
7、6月4日拨打寿宁县综合执法局7个举报电话。
寿宁县综合执法局的这种不作为行为是很不负责任的,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督促!同时我们将锲而不舍的进行举报、举报、再举报!投诉、投诉、再投诉!
谨呈:
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
关于《寿宁县综合执法局不作为行为》投诉件的反馈
关于群众在宁德市12345反映寿宁县综合执法局不作为行为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2016年6月1日上午,我单位接到群众投诉称鳌阳镇建新路14号附近(气象站山脚)有人违法平整土地,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调查勘验,经查,当事人钟兴国,系鳌阳镇鳌东村人,当日正在平整的土地近300平方米,当事人持有1988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盖章审批的编号0008244号的《用地审批书》一份,审批面积162平方米,其余约140平方米为当事人自留地,我单位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加强该地段巡查力度。
2016年6月2日,当事人未继续违法平整土地;
2016年6月3日上午,当事人未继续违法平整土地,当日下午,群众投诉该地段复又开始平整土地,但随后暴雨,当事人自行停止违法行为;
2016年6月4日上午,当事人未继续违法平整土地,当日下午,群众投诉该地段复又开始平整土地,随后我单位对该行为进行制止;
2016年6月5至8日,当事人未继续违法平整土地;
2016年6月9日(端午假期)上午,我单位值班巡查人员发现该地段又开始平整土地,便立即进行制止并将当事人带回单位询问笔录;
2016年6月10日,当事人未继续违法平整土地;
2016年6月11日上午,我单位接到群众投诉称当事人以清理路面虚土为由,继续违法平整土地,我单位立即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前往制止。
今后,我单位将继续加强该地段巡查监管力度,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
特此反馈
寿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6月12日
(寿宁县城乡综合管理执法局于 2016-6-17 16: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