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鼓励公众参与“五水共治”共治,巩固治水成果,近日,市“五水共治”办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最新“有奖举报”试行办法。
市民举报八种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
(一)排放污水可能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
(二)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河道偷排漏排污水的;
(三)宾馆、餐饮、物流、清洗等三产服务企业存在向河道直排漏排污水行为的;
(四)在各级政府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养殖行为的;
(五)规模养殖场向河道排放不达标或未经处理养殖废弃物的;
(六)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存在反弹现象的;
(七)劣五类小微水体的;
(八)其他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情形。
经执法部门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可获50-3000元的现金奖励。其中,对举报人提供完整信息、现场物证齐全,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的,奖励3000元。
提供部分有效证据和查办线索的,经查与事实大致相符,对河道造成污染的,奖励1000元;举报“三河”反弹等河道污染现象的,视范围大小和程度,奖励50-500元。
与老办法相比,该新办法细化了举报行为以及对应奖励的标准,更具操作性;增加了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明确要求举报人不能以举报为手段谋取利益干扰办案;新增了微信举报手段,拓展了举报渠道。
参与方式:
1.电话举报:82522026、18305735454。
2.写信举报:市“五水共治”办督查处;地址:新气象路618号2楼;邮编:314000。
3.微信举报:添加18305735454微信号,进行举报。
记者 | 郭晓涛
编辑 | 朱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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