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


上个星期,由于公证需要 去便民中心公安窗口拉我母亲的死亡证明,窗口的两个协警需要我证明我妈是我妈,说这个证明不是随便可以拉的,我出示了档案窗口拉的我父亲和我母亲的结婚档案,和本人和父亲在一起的户口,由于母亲去世在04年,户籍已经注销,结果两个奇葩还是认为这样不能证明我妈是我妈!本人用手机拍摄了和两个协警对话的视频,她们要求马上删除,说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发生争吵后,最后一个女领导出来,才解决的这个我妈是我妈的问题

对呀,既然要“证明我妈是我妈”,那么你们拉死亡证明,也是没法律意义的。

堂堂大清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奇葩事。这和协警毛线事,狗仗人势

把视频发上来,临时工下岗

公证处要的是我母亲的死亡证明,可拉死亡证明的地方需要证明我是我母亲的儿子才可以拉,有我父亲和母亲的结婚档案,还有我和我父亲在一起的户口本,还证明不了我妈是我妈,我感觉,悲剧啊

党创造了悲剧。
感谢伟大的党。

白猫黑猫,不捉老鼠就是懒猫;撬碗柜门,偷鲞吃,则是坏猫。

一个户口本就可以证明啊,上面不是已经写着了吗。

难怪协警也是责任所在

奇葩,现在的机关单位啊

这个事情说起来确实有点搞笑。但如果办事规定中确实有这个“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要求,那还真不能责怪办事的协警。
1、 档案窗口提供的你父母的结婚档案没错。你和你父亲在一起的户口也没错。但这两者之间还真没有“铁定联系”的证据。因为“你和你父亲是父子关系”可以有几种可能,并不完全可以证明“你父亲的妻子就是你的母亲”这个必然关系。(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这个推理的意思,不要误会)
2、所以,我关注的是“女领导”出来后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有两种结果:第一、她觉得你提供的这两份证据可以证明你和母亲的关系,因为她是领导,有这个权力可以决定;第二、她觉得提供这个“死亡证明”给你不至于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开了也就开了。
3、至于办事窗口协警的态度嘛,也就不说了。

窗口的小八拉子讲不灵清的时候,直接找他们领导,不用争执。

事实是这两件事情确实没绝对的逻辑关系存在,就像11楼那位说的那样。。。
现在其实最大的问题是,公证处和公安局的档案窗口都是党领导的政府分支机构,为什么在互联网的时代,还要我们跑腿去解决政府内部应该解决的问题?

那里有关系什么都能弄,没关系的得吵架,太无语了

政府部门之间信息流通不畅,却让公民在各部门之间跑断腿,开一些千奇百怪的证明。这是政府服务效率低下的表现。。事实上,只要公民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全在政府的各个部门的数据库里了。。信息化这么多年,还要停留在原始的打证明的套路上?

我也这么认为。但不代表政府部门的人也这么认为。
“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已经公布了。有没有做到还得看实际效果。但不管怎么说,有改进总是好的。

这就是有人认识的好处,我大学毕业没去单位报到,从学校里出来迁户口的全部资料我自己放家里了,2年后准备结婚了,去上户口,回原籍,那派出所所长我认识,我小时候还喝过他的喜酒,我直接去找他,他让我写申请书,我又不会,他很快给我写好了,后面写个同意也是他写的,搞笑吧,自己写,自己写“同意”,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几天后就办好了

神奇的国度有什么奇怪的,我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也非要单位开个证明需要这个派出所才给开,我就是奇怪了,我本人的有无犯罪记录,没有单位证明为什么不能开呢

如果有人钻空子,利用不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漏洞,获得了遗产和其他利益,是不是立马有人会跳出来说,什么什么证明都不需要就可以完成办理手续?!!!!!!!!!

相貌像勿像咯

那个女领导给我爸爸打了个电话问询了下,然后开的证明上注明办理公证专用,其实事情很简单,气的是窗口协警不想担责任,请示下带班领导就可以简单办成的事情。一定要我大吵大闹,带班领导出来才解决

公证处------评估-------
都是有来头的行业-----坐收盈利的行业!

李 KEQIANG总理说的话过去那么长时间了还是没落到实处啊。

反问啊:你先证明是个人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领导出来了事情就办好了,是本来就只要提供这些文件就能办理还是为了不闹大而特事特办还是领导行使了领导权力?

也许是领导的权限更高,可以查询更多部门的信息。
即便是所有政府部门信息都能共享互查了,肯定也是有权限范围的设置,不然一个窗口办事可以查一个公民所有信息,也是很恐怖的。
当然就目前来说,只有天知道。。。

便民中心特色,要拍桌子叫它们领导出来,最好手机拍视频,如果你不想来回走n趟的话

请看21楼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验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