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阳光小学收费问题的公开性、合理性

前段时间“微龙游”上发布的关于樾园小学、阳光小学新生学费7300元的两个公告,引发了许多龙游市民的议论。龙游的义务制教育怎么了,两所民办小学的建造是政府出资的,学校师资力量也是财政供养的公办教师,政府为什么允许这么高收费?有没有组织听证过?有没有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考虑过市民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作为一名在读阳光小学学生的家长,我们需要教育部门和阳光小学给出明确答复:除一年级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今年及今后几年的收费标准到底是这样的?会不会借启用新校舍之名义而水涨船高?
先生、女士:您好!您于6月21日通过领导信箱反映樾园小学、阳光小学收费等问题,现答复如下:为科学优化城区学校布局调整,有效破解我县适龄儿童上学难、入园难问题,扩大和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在前期调查摸底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引进民间资金新建龙游县樾园小学和迁建龙游县阳光小学,性质为全日制民办学校,投资主体为龙游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5亿元左右,建成后的樾园小学和阳光小学将立足于高品质办学要求,全面落实小班化教育,每班学生控制在28人以内,每年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有计划的面向全县(兼顾县外)自主招生,以满足家长希望子女接受更优质高端教育的现实需求。 龙游县樾园小学(筹)和阳光小学收费标准是由县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及投资主体(龙游县宏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在办学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及兄弟县市(区)相类似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后确定的。 2017年6月7日,由县府办牵头,在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樾园小学和阳光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和收费标准专题会议,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委、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参加,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议认为,民办学校既要体现办学的公益性,又要确保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在遵循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同意樾园小学(筹)、阳光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试行收费为每生每学期7300元,试行期限为一学年。其中,阳光小学老生自搬迁至新校区后实行新试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二年级每生每学期6300元,三年级每生每学期5300元,四年级每生每学期4300元,五、六年级每生每学期3300元。 经办人:金志斌联系电话:7022069龙游县教育局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龙游县教育局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