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熊建平省长的一封信

省长: 您好! 我是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灵芝村村民沈兴华(身份证:330602196906214013),我儿子沈豪杰(身份证:330602199507171013)出生于1995年7月,为了方便儿子就学读书,于1997年7月以蓝本户口的形式挂靠在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水沟营社区。沈豪杰出生地及原户口申报地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灵芝村,现父母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也在灵芝村。现为响应绍兴市政府的政策;灵芝村要整体拆迁,拆迁办告知我们:现沈豪杰户籍不在灵芝村不能享受拆迁政策,更不能享受沈豪杰名下的房子安置平方。现沈豪杰也无法享受挂靠方的安置政策,彻底变成了一个无房的白户,成了一个发展大绍兴的弃儿!我们希望浙江省人民政府给一个在校大学生一条沾边安置的政策。我们全家恳请省长,省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帮我们解决这个实际性的生存问题!谢谢!拜托! 灵芝镇灵芝村村民:沈兴华133057516712017年03月17日
沈兴华: 你好,你向省信访局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根据《绍兴市镜湖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关规定,可安置人口以拆迁公告规定的人口截止时日所在村在册户口为准,你的孩子截至公告日户口不在灵芝村,因此不列入本次拆迁安置对象。此外,请你不要就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感谢你对我镇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灵芝镇人民政府 2017.03.21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