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苑小区办理房产证乱收费问题

尊敬的领导,现向贵委反应北斗苑开发商收钱不办证和办证乱收费的问题。2011年3月,我从冷水滩区北斗苑小区购得一套房子和一间车库,已于2013年3月交房时全部缴清房款35万元和办证费用1.5万元,根据合同应该在交房90日内办好房产证,但开发商唐新军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延,直至2015年初,唐新军说要再交3万元左右办证费用,这种无条约无项目无说明的收费,跟明抢有什么区别?现在开发商不接电话、不沟通、不办证,一直在违约,他以我们不重复交钱不办证为由,久拖不办,实在是法理难容。据了解,该小区凡是贷款的业主都已办好了房产证,凡是一次性付款的业主都没办理房产证,难道我们政府能允许这种不办证的偷税漏税行为?难道为办房产证,就要满足开发商这种为所欲为的乱收费行为?本人反映情况绝对真实,恳请贵委帮忙解决问题。

现产权登记业务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事项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经查询,该小区已办理栋证,且大部分已办理分户,有关乱收费问题,您可致电我局执法支队:0746-8476121反映情况,您也可以依据您的购房合同寻求法律援助。
感谢您对房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永州市房产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