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878万


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7月19日,死者父母将ofo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据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介绍,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13时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2017年7月初,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定于8月24日开庭审理。7月19日,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律师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据澎湃新闻
逆向行驶被撞死活该,自己的儿子没教育好能怪别人吗?建议ofo公司还要检查下出事的共享单车是付费使用还是被强行开锁盗骑,如果是强行开锁应该追究受害方盗物责任。虽然俺不喜欢共享单车,但你这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儿子自己找死能怪别人吗?
这都能要求索赔。国家规定12岁以下不能骑单车。自己埋单吧
要钱不要脸!
现在的社会还有底线吗?
天哪…可怜…

哎,这真是

管好自己的孩子

百分之十的责任

放心,赔不了这么多的

八百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城市孩子就是值钱。

找国家陪钱吧,不造马路他就不会出来骑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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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说ofo是公益的,还真说不过去,。但这是收费的。。貌似需要赔款。。。还有这车没有任何的提示,这点也要改进。。。城市不需要这样的自行车。。。因为这属于危险。。。。这种案例比较有争议性。。主要看政府会偏向谁了。。。

现在这个社会真奇葩,遇事就要找背黑锅,从小父母没教好,怎么不说自己没看好小孩。

家长干吗吃的?自己孩子没教育好!^_^

大人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孩子,谁之过啊!

这次事件家长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