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8年12月底购买了乐从供销集团下属乐添房产公司开发的威斯广场,合同当时注明是2010年3月31日前交楼。原本以为乐添可以在合同约定前正常交楼,但是直到3月30多号,电表都没接入电箱。搞笑的是售楼部人员在我们部分们业主的“提醒”下发了收楼短信,但是我们业主去收楼时只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他的资料:三书一证一表根本无法提供。如此看来乐添在根本不具备交楼的情况下(怕违约赔偿),竟然想将房子移交给我们业主。如此无良开发商!我们的权益在哪里?谁保证我们威斯广场业主的权益?请建设局领导帮忙!在此代威斯全体业主感谢!
http://wz.foshan.gov.cn/archiver/?tid-8080.html
我觉得这个问题得解决
尊敬的信访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立即转交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调查处理。请你直接向其了解事件处理情况。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室:22836170
信访电话:22836115
局长信箱:http://js.shunde.gov.cn/page.php?Sid=9&Tid=2
2010-07-22 2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