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环高速公路问题与星港湾15、16栋拆迁问题

南昌县莲塘星港湾小区15、16栋业主从2014年10月份以来反映的南外环绕城高速公路(高架桥)严重影响96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事,至今已有1年多之久。该南外环高速(高架)公路在星港湾小区南面,与我们小区15栋楼间距仅0.66米,离16栋楼4.81米,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关于间距标准,并严重威胁到星港湾15、16栋楼96户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交通事故、噪音、尾气污染等问题将造成无法继续生活;为此,我们96户业主恳请政府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拆迁,并按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我们的依据如下: 1、2014年5月23日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65号)《关于南外环快速路南昌县段推进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六条:“关于临近红线的房屋征收的问题,会议确定:对距离南外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5米内的建筑物,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按我县房屋征收有关政策进行征收”。 按照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洪规字[2015]334)文件,项目红线距离15栋楼只有0.66米,符合县政府制定的5米内房屋征收规定。 2、《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154号),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南北向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1.1倍,且不得小于9米”。 3、根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赣建规2014(19)号文)高架桥梁距离房屋建筑物不得少于20米。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属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5、根据《南昌市绕城高速公路南外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声环境影响第二条:营运期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在近期、中期、远期均存在超标现象。星港湾15、16栋楼因南外环高速公路的影响房屋已经根本不适合再居住。 高速公路离民宅如此之近,完全没有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间距距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此,我们再次恳请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星港湾15、16栋楼的正常拆迁补偿诉求,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南昌县段推进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1
南昌县段推进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
南外环高速公路(高架桥)与15、16栋位置三维图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规划事宜回复如下: 一、关于来文中所述“南北向建筑的间距”事宜: 《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件5明确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相对外墙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故来文所述“南北向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1.1倍,且不得小于9米”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垂直距离。 二、关于来文中所述“高架桥梁距离房屋建筑物不得少于20米”事宜: 根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与高架道路边缘的距离按以下控制: (1)住宅建筑离高架的最小距离为20米; (2)住宅建筑离匝道的最小距离为15米。 该条款是对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与高架道路边缘的距离控制要求。 三、关于来文中所述的“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事宜: 南外环高速属公路交通设施,经核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涉及建筑内容主要有以下: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 该条款是对拟新建建筑物与高速公路边线提出的后退控制要求。 四、来文所述的拆迁及交通噪声事宜建议征询拆迁、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 2015-11-27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