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状告北京海天装饰一案最新进展


北京海天装饰随州分公司在锦绣香江,吉诚装饰在府河桥头红绿灯处,胡某于2015年3月与“吉诚随州分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于同年6月完工交付,各项工种经胡某的严格的验收,全房验收也是经过胡某的严格验收并签字认可交付,胡某在论坛上发布的文章却只字不提吉诚装饰。
虽然随州海天分公司与随州吉诚的是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却互不干涉运营的二个分公司机构,更没有管理权和责任权,二者之间好比一个妈,二个儿。“弟弟”吉诚分公司退出随州市场,为了保障之前与吉诚分公司签订合同并施工的客户售后合法权益,“哥哥”随州海天分公司主动接起协助处理解决吉诚装饰客户的正常售后问题。
但是,本次纠纷起源于地暖问题,胡某坚称地暖使用久后发出臭味。胡某也心知肚明,地暖与随州吉诚分公司无任何关系,是胡某自行购置、自行找人安装;吉诚分公司未收取任何有关地暖配套服务费用,也从未擅自介入胡某与地暖商之间的关系。所有主材品牌、型号由胡某自己指定,吉诚公司代购,胡某却硬要把这些问题推给吉诚分公司。因为胡某自购、自装地暖引发的纠纷,请问真的和吉诚分公司有关吗?显然,在吉诚随州分公司在地暖配套设施上无任何牵扯,随州海天分公司又该如何代替提供售后服务?
吉诚分公司早于2016年3月注销,合理合法,工商官网可随时查询。且不说胡某与吉诚分公司到底谁对谁错,既然纠纷已经产生了,那就应该寻求解决;虽然吉诚公司不在了,但是总公司在,按照一般常识,胡某完全可起诉总公司;胡某却二次把海天随州分公司告上法庭,胡某是不是有混淆视听,误导市民之嫌?胡某反复宣称,海天装饰通过改名,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可法律是公正的,又怎会因为换个名字而不追究责任。究其原因还在于胡某所告非人,将不相关的责任推给不相关的人。据悉,2016年6月第一次起诉“海天随州分公司”后,法院是当庭告知胡某告错人了并告诉他正确的被告应当是吉诚的总公司,并允许胡某撤诉。但是胡某2016年12月第二次仍然以“随州海天分公司”为被告,还在开庭前几日(2月24 日)进行网上预言“海天将会再次使用更名之计逃避责任”,那么是不是说明胡某心知肚明应该告谁?27日开庭当日法院告知其被告错误、应当以“吉诚的总公司”为被告并决定休庭,当天下午,胡某便再次发帖“海天果然再使更名之计,金蝉脱壳逃避责任”,恍若一位神算子。对于经过法院劝告后,仍然坚持错误的被告,笔者仅作陈述,劝各位不要妄做评论。
再说说装修质量的事情,首先胡某作为一个资深媒体人、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当知在事无定论前就妄自揣测的后果,是否真的是一名媒体人该做的?
如果他听从法院劝告,以正确的被告起诉,而不是三番两次错误起诉,法院是否早已有就纠纷依法作出判决?胡某网上发布第一张合同上为何一直把笔盖住随州吉诚分公司?是不想告诉大家他其实是和吉诚发生的合同关系吗?
是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还需法院依法判决,笔者作为旁观者,不对法院未定事项、无权威发布的事情做任何评论。
如果胡某真有心维权,应当听从法院建议,起诉正确的主体、依法提供相关证据。而不是利用自身的媒体资源,进行网络发布未定言论、各种抹黑。无论判决是何种结果,海天装饰集团作为22年分公司遍布全国的老品牌又怎么会避而不见?各位看官都是智者,应懂得原因!至于胡某在网络上提供的各类照片,大家都是明眼人,照片是胡某自己独自在家拍摄,未通知与此事有关的相关人等到现场,又有谁看到了过程?真的和质量有关吗?
最后,一个故事,母亲甲有两个儿子A、B,乙和弟弟A的纠纷,却又始终缠着哥哥B不放、抹黑B,并对B实质上造成了经济损害,各位扪心自问!如果你是那个哥哥B,你会怎么样?据理力争还是坦然接受?

过程没有看到只装修细节中该有的东西都没有

不说话,看着。

装修合同,大家可以看下到底是和哪个公司签订的合同

看看这个装修的内容和这个公司说的对比哈。 thread-1357312-1-1.html

北京海天装饰随州吉诚分公司,从名字看来,海天和吉诚不像兄弟关系,更像父子关系。子债父偿,也不为过啊。

现在很多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注销再改名注册新的公司,玩金蝉脱壳也是有的。

看了双方出示的证据,感觉老胡遇狡猾的奸商了!

偷天换日的公司,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