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现在对于危房翻建有什么要求,村里干部老是踢皮球,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区于2013年10月15日出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莆秀政[2013]175号),明确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的相关规定、流程及审批时限,我区严格按照该文件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具体流程如下:1、村民向村委会申请住宅用地,经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后结果公示15天,结果无异议后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2、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同到实地勘测,对符合相关规划情况进行审查;3、属翻建、翻扩建不占农用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10个工作日内直接签署审批意见,属新建、翻扩建占农用地的由由乡(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埭头镇作为试点单位所有建房均在镇政府审批;4、区政府自收到乡镇用地请示后组织秀屿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到实地核实后,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政府审批;5、使用农用地需上报市政府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的,按照下达的宅基地新增计划指标,每年一次由区政府统一上报市政府审批。
你户若符合建房条件,可以到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翻扩建房手续,《土地村建窗口办事指南》已明确建房办理程序。(秀屿区国土资源局于 2014-12-18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