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安全及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尊敬的杨市长:
我是双峰县蛇形山镇新洋村大升组村民彭海波。我家住房兴建于2002年,属于砖混机构(位于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面)。由于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采掘,导致我家住房墙壁破裂,倾斜;地面破裂。已经形成危房,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对我们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丈量。并承认房屋受采掘影响,同意赔偿。于2016年6月1日经镇工农办,村委;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我本人协商并签订赔偿协议。然而,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却一直以企业效益差为理由,不顾房屋安危,不顾我们生死,拒绝支付赔偿款。我们属于农村务农人员,从小失去母爱,是父亲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 。而今,他已经年过六十,身体疾病缠身。我已是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全家的经济来源都靠我那微薄的打工收入,由于经济情况,作为独生子女我确实无力自己对房屋进行拆除和重建。只能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加固。然而,这对于即将倒塌的房屋来说确实没有太大的作用。
我找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无果。 在这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恳请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望回复,我们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彭海波
2016年06月28日
经与煤矿核实,由镇工农办、村、矿方与户主实地丈量,协议按原地重建标准赔偿金额212643元,分三次付款。7月3日付 4万元,7月22日付92643元,10月10日付8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双峰县政府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