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路中段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定举报

根据宁建审批〔2016〕26号,第二点规定:“按相关规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你司应在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或拆零分层分单元预售,申报价格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宁建审批〔2016〕26号规定,应在取得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经本人与其他亲友从2016年3月至8月期间,多次到售楼中心实地了解询问,该楼盘至今仍未对外公开销售,申报价格未对外公开,开盘日期一拖在拖,致使群众怀疑该公司存在捂盘或囤积居奇等违规行为,请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调查。
经调查了解,该项目由于涉及拆迁,存在几户被拆迁户至今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问题,导致项目消防水池和部分地下商业无法建设,影响消防验收,因征迁工作完成时间无法预期,项目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影响销售时间,建议蕉城区有关部门抓紧完成项目征迁工作,近期内开展销售。(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于 2016-9-19 10: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