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购买已购买企业生育保险以及农村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这两个可以同时报销吗?因为至到预产期是,生育险购买累计时间是11个月-12个月;可以报销的额度较少。所以咨询一下这两种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吗?如果需要报销的是可以在结账时直接报销还是需要到经办地社保局进行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目前政策,不能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及医疗保险两种待遇。如果您分娩时参保不足12个月,需缴满12个月后再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生育医疗费的核报。您需备齐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地核报该次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参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分娩时参保不足12个月需另外提供职工就业期间(至少12个月且含休产假期间,下同)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要提供派遣协议(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加盖银行章的流水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及就业期间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如果代办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2016-03-01 10: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