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间下水道坑口要加盖

市区梅园东路城北市场至集福小区之间,路中间绿化带下水道坑口没加盖,下水道坑口成了垃圾,粪便倾倒池,蚊虫重生,臭气熏天,直接影响莆田文明卫生城市形象,空气污染,蚊虫叮咬严重威胁附近居民健康。此前有向关方面反映过,答复,【下水道坑口没加盖是原来道路设计,作用排气和清淤。】其实下水道根本不需要排气,【哪个大城市下水道有留排气坑。】至于清淤,坑口加盖可用多块水泥板块,需要清淤时可吊起来,就可以作业。为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为了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想方设法给下水道口加盖,保护环境。如再推委,我们将不断反映,直至解决为止。 梅园东路居民7月17日
市民黄先生反映: 市区梅园东路城北市场至集福小区之间,路中间绿化带下水道坑口没加盖,下水道坑口成了垃圾,粪便倾倒池,蚊虫重生,臭气熏天。我局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问题情况:
1.由于城市截污工程滞后,无法跟上城市发展的需要,导致部分污水未能集中处理。
二、处理意见
1.因城市截污处理归口建设局管理,是否能够加一个”活动井盖”,要请建设局有关专业人员给予答复。
2. 梅园路截污处理属市政工程,归建设局负责,应由建设局负责处理。
三、建议
1.加快上游截污工程建设,尽快落实建设任务。
(荔城区水务局于 2014-7-29 11:36回复)
经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该处属于河边河道的敞开口,用于排洪清淤需要。因此,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转水务部门核查处理。(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7-31 08:44回复)
经我办英龙社区居委会主任与诉求者电话联系,经了解,该下水道是在绿化带中间,原用于沼气排放或者排涝,已经很多年的时间了,诉求者反映,他就是要找市政部门的,街道、社区根本无法解决。街道、社区方面也想在这个位置上加一块板,但不清楚是否会影响沼气排放或排涝。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中心转市政部门,请市政部门与诉求者电话联系。(镇海街道办于 2014-7-31 16:16回复)
我司负责中心城区市政污水管道疏通维护,该案件涉及河道功能,不在我司职责范围内,建议转水利部门。(莆田市水务集团于 2014-8-6 16:30回复)
诉求编号PT14071700104我局已收悉:
我局排水管理处工作人员已与水务集团沟通协助,并已转市水务集团落实办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8-14 09:05回复)
针对镇海办关于该段加盖事宜是否影响沼气排放和排涝的问题,1、市水务集团答复为不影响沼气排放;2、该河道为北河,90年代初旧城改造时将北河西湖以下河道改为暗涵,仅留有本段未盖板,下游出口在护城河,建议采取移动式盖板,不影响涵洞内涝水排泄,但是否影响路面及片区的雨水排水系统,请建设单位在设计前征求市政部门意见或请设计单位现场勘察确定方案。 (莆田市水利局于 2014-8-27 23:21回复)
诉求编号PT14071700104我局已收悉:
我局排水管理处工作人员已与水务集团沟通协助,并已转市水务集团落实办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8-29 09:46回复)
诉求编号PT14071700104我局已收悉:
我局排水管理处工作人员已与水务集团沟通协助,并已转市水务集团落实办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9-1 10:44回复)
鉴于8月29日市住建已回复 ,我办不再转派。(荔城区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于 2014-9-1 15:46回复)
该诉求件,我办工作人员与9月9日下午17点与诉求人电话联系,诉求人表示该问题街道方面无法解决,对方要求市直相关部门介入,前往现场查看并解决问题。鉴于该情况,建议中心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查看,街道、社区予以配合。另外,街道方面如何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请中心给予街道相关权利。(镇海街道办于 2014-9-12 16:21回复)
鉴于镇海街道、英龙社区方面想在这个位置上加一块板,但不清楚是否会影响沼气排放或排涝。(见镇海办2014-07-31回复)对疑问做出答复如下:该涵洞主要由河水流入,有部分污水也已在护城河被我司截流进市政污水管道,并不存在沼气排放问题,至于镇海街道反映市民希望市直相关部门介入,我司解释如下:因为我司负责市政污水管道建设、维护,在财政经费中并无此加盖项目,请镇海街道办谅解。(莆田市水务集团于 2014-9-14 00:14回复)
诉求编号PT14071700104 我局已收悉;
该案件我局已转市水务集团落实办理,并与9月11日与莆田市水务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告知详细事宜。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9-22 09:45回复)
诉求编号PT14071700104 我局已收悉,经现场查看,由于该段道路两侧都没有雨水口和雨水检查井,该处施工不会影响雨水排放,但考虑到清淤维护需要,建议采用移动式盖板。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9-25 09:25回复)
受市住建局委托落实镇海办加盖板可行性,我司做出答复如下:该涵洞主要由河水流入,有部分污水也已在护城河被我司截流进市政污水管道,并不存在沼气排放问题。路面雨水排放问题可参照市住建局 2014-09-25 意见。(莆田市水务集团于 2014-9-26 17:25回复)
我办一将该情况报于街道主要领导,现正与市政部门协商中。(镇海街道办于 2014-11-10 08:49回复)
1.因城市截污处理归口建设局管理,是否能够加一个”活动井盖”,要请建设局有关专业人员给予答复。
2. 梅园路截污处理属市政工程,归建设局负责,应由建设局负责处理。
3、城市河道日常卫生保洁由执法局负责。
(荔城区水务局于 2015-3-9 17:22回复)
附件:17-21-41-下水道坑口照片001.jpg我局接到诉求件后,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1、该处为河边河道,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2、经勘察,此处已由相关部门用铁板盖好。(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3-19 17: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