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要结扎才收罚款

因意外超生一孩子,当然也准备接受罚款的.
都快一个月了,都还没有收到征收决定书,听说村里计生部门要自己去结扎后才肯收罚款,
而且,三个月后仍不结扎交"罚款",就要从重罚款.
请问,有规定必须强制结扎吗?
不结扎,罚款要怎么交?
根据国家、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长期的计划生育工作中,计划生育部门一般指导群众生育二孩后首选结扎为节育措施,我区并无强制性要求所有生育二孩的夫妻必须采取结扎措施,上环也是一种有效的节育措施。具体采取何种合适的节育措施请你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协商。
《福建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莆田市涵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修改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的通知》规定,违法生育后三个月内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按低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建议你主动报告、落实一项长效的节育措施并积极配合计生工作。
附:2014年涵江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61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53元。(涵江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于 2015-8-12 15: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