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一名教师,后来调到事业单位了,没职称了,请问我调回教育部门还能有职称吗?
钟亮同志:
你好!你于2016年3月21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咨询“调回教育部门后,是否还能聘职称问题”的诉求件(LY16032100020),我单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有关政策。
1、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并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必须重新申报转评与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转评应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取得时间从原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3、变更到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评。
4、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通过正规的成人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任职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
二、关于调回教育部门还能有职称的问题。
1、如之前已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重新回教育部门从事相应教学岗位工作,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仍有效。
2、能否被聘任相应岗位,则视该校是否有相应岗位空缺及其个人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而定。
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武平县南门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咨询,联系电话:0597-3232283。
感谢你对12345的支持和关注以及对我局工作的配合、理解。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武平县人社局于 2016-3-28 11: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