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保又升了吗


今早收到社保局的信息,城镇医保又升了,上涨到150每人,且从10月1日起收,去年是从12月份起收的。请问社保局这合理吗
尊敬的“夜思”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标准调整等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根据省《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要进一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增加筹资,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合理确定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分担比例,逐步均衡城乡居民筹资负担,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为了建立一个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的筹资机制。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了40元,达到420元/人,同时,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省内各地级市均同步调整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二、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了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度持续健康运行。
在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同时,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自2013年以来,参保城乡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 、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55%、70%、85%和9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 2014年我市正式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50%以上,也就是说,平常我们在医院看病,除了基本医疗的可以报销外,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还可以再报销一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合计报销最高可达到38万元。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已经达到全省的中上水平。由于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幅度较大,待遇支出也在大幅增加,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稳步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非常有必要。
为了保障参保居民医保待遇,今年在调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同时,还将同步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参保居民在门诊看病一年可以报销150元,与个人缴交的费用一样。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24时。为了您和家人拥有一份医疗保障,请大家一定要按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哦。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人社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升了,还是一年一个价。牛逼吧?

我想问问,每年都买,有什么优惠吗??

你以为社保是做生意的,任你讲价?是他说了算!
参保居民在门诊看病一年可以报销150元,与个人缴交的费用一样。这个还有点小安慰...
不要忘了社保后面的老大做什么起家的
是升了,现在150,有发短信到手机
关键是有多少人去门诊看病会知道可以报销的呢?一次门诊可以报销多少?需什么手续报销?又有多少人会为了报销那十元八角而去浪费时间?这些社保有告诉过参保民众吗?
以前看门诊也可以报60元,我想没多少人知道,看来社保部门还要多做宣传才行。
请问扣费是从填表时登记的银行卡上扣还是名下所有卡都可以?
之前50,去年120,今年150,好快就过千,这是好的开始,代表着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抢钱都抢得如此厚颜无耻
这个好像是上面说要升的吧!茂名这边应该没权定医保的缴费金额。
150元 嫌贵的可以不买或者去买保险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