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7年3月在郊尾一摩托配件厂工作时受伤,右脚掌被机器切断,经过治疗,现已出院,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父亲61周岁,仙游劳动局告知我父亲超过工伤保险保障年龄,无法申报工伤,是否如此?
2.伤残评定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若可以委托办理,需要附加哪些委托资料?
3.若对方厂里不予赔偿,我们要到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望相关部门领导百忙抽空予以指导并答复,感谢!祝工作顺利!
你的诉求件(单号:PT17050400192)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贵办于2017年5月5日转来关于关于林艳丽咨询工伤赔偿事宜的信件已收悉。根据人社部发[2016]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若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向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联系电话:8260306;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建议按人身伤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属于工伤,需要工伤伤残评定的,可以向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地点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人社局窗口(编号118),窗口联系电话:2658915,具体材料和手续详询经办单位。(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5-8 22: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