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15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事故至今过去了快3个月,可是赔偿都没有着落,当时政府有关部门说要出面协调处理此事,可是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请有关部门处理
汪小姐,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在网帖中反映情况,我局交巡警大队经仔细核实后发现,你所反映的“2.15”重大交通事故系2014年2月15日发生在龙长高速上杭路段的多车追尾碰撞事故。因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法应由高速交警部门管辖处理,高速交警部门在行政隶属上由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直管,非我局下属部门警种,省厅交警总队在我市有设高速交警支队,龙岩市公安局可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若你对事故调查过程及善后处理有何疑问或不解,建议你向龙岩市公安局或龙岩市高速交警支队反映,谢谢!(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4-5-14 15:06回复)
汪小姐:
您好!
您《215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都没着落,请有关部门处理》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15事故发生后,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在调查事故的同时,积极开展事故当事人的损害理赔工作。肇事驾驶员江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肇事车皖KF0383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阜阳市乐达运输有限公司,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颍河西路66号。肇事车辆皖KF0383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后挂豫P6U13挂)上所载货物的实际承运方为上海闽皖物流有限公司。龙岩高速交警支队派出两组人员分别前往安徽和上海,查找与肇事车相关人员,筹措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与死者丧葬费。龙岩高速交警支队第一时间与事故中责任方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余15辆事故车辆所涉及的平安、中保、国寿财、太平洋、长安等五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恳请各保险公司能够预先支付所保事故车辆的交强险赔款、车上受伤人员的座位险以及对事故车辆的车损先行代位赔偿。通过各方努力,筹到了部份资金,支付了事故伤者在医院的医药费及两名死者各10万元先期赔款。
肇事车皖KF0383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阜阳市乐达运输有限公司,委托龙岩紫杉律师事务所的陈江华律师对该事故的善后赔偿进行调解,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多次组织两名死者的家属与肇事责任方沟通协商。死者陈初章家属与肇事责任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死者叶健华家属与肇事责任方因赔偿金额分歧大,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因肇事驾驶员江军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起诉阶段,龙岩高速交警支队建议事故受害方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2014年5月23日
(龙岩市公安局于 2014-5-27 17: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