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关于我爷爷蔡小观在海盐南塘街186号房子的事情向相关部门咨询过,海盐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部门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我是我爷爷自己签字不要这套房子,用来补交租房子的钱。现在对于这个说法,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我爷爷奶奶那会儿这么困难,这个房子对他们来说这么重要,但是我爷爷却不要房子。因为我爷爷已经过世了,我也没有办法证实这个说法。但是我知道八几年时我爷爷还在,当时有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要回房子,后来也没有结果。那时候也没有说是我爷爷自己不要的。前几天我又问我爸爸,我爸爸说当时我们租房子是因为我们乡下的房子被拆掉了,后来有赔给我们210元钱,房租是从这210元里面冲的。备注:当时我爷爷奶奶在乡下的三间房子被拆掉的原因是:开了一个会之后就上房顶拆房子,之后是组织上安排住在富农家里。所以,不存在用南塘街的房子来交房租。请重新核准这事情。
蔡燕红:你于2017年9月19日,网上咨询原在你爷爷蔡小观名下南塘街186号房屋1960年私房改造情况,我单位2017年9月2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原蔡小观名下房屋坐落在武原镇17村南塘街186号,共1楼1底(含披屋)53平方米,1960年时出租给木器社作工场使用,每月租金3元。根据私房改造政策,对原私有住房出租作为厂房、铺面房、仓库、货栈等工商业使用的,实行了无起点改造。同时,按私房改造政策,原房主可按月领取定息(即原房租的一部分),考虑到该户是无起点改造户,因此该户定息经审定为私房改造政策上限额度40%。198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各地开展私房改造政策复查。蔡小观户档案载明,“该户原私房1楼1底(含批)共53㎡出租木器社,60年无起点纳入改造在册”;审定意见为“维持原结论”。至此,蔡小观户私房改造复查审定处理完毕。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盐县人民政府或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巴易联系电话:86038597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