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有补贴在哪里可以办?要什么条件?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目前,我县的购房补贴还是有的。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江华县县城购房奖补申请告知单》。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华瑶族自治县房产局
2017年4月14日
《江华县县城购房奖补申请告知单》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凡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公民,除二手房、自建房及已享受国家其他奖补政策(包含已享受异地扶贫搬迁补助)之外的,享受购房奖补政策。
一、奖补标准
凡购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按购买实际面积补贴;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只按144平方米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奖补100元。
二、奖补期限
购房奖补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具体奖补流程及所需资料
1、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的公民,于执行期内携带有关证明资料到县房产局房产服务中心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购房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且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公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房收据、购房合同及契税缴纳发票证明;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房收据、购房合同、刷卡小票、银行进账单、银行明细清单,提供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本。(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按揭购买商品房的公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购房收据、银行进账单、刷卡小票、银行明细清单,提供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本。(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县房产局受理后,按照规定要求,由县财政、监察、房产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为业主进行办理。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划拨到房产局后,再打进购房业主提供的账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