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不管是市场内的还是店铺以及一些街头巷尾的卖肉摊,基本没有“两证两章”经营,意思就是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产品上市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是要负责畜禽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吗?怎么么现在就没人管理了呢?这个查证验章制度怎么就没法落实?导致现在整个中心城区私屠乱宰现象严重!!!希望食药局加强管理,严管重罚,一经查到未经检疫的肉品坚决查处,通过处罚倒逼私屠乱宰行为无法生存!!!
小李:
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6〕327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338号)精神,农业部门“负畜禽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畜禽产品流通环节和餐饮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生产加工环节的肉类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第三季度以来,我局依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汇同农业、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您举报的中心城区私屠滥宰现象,此环节原由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改革后该项职能已移交至农业部门。
三、您所举报的市场上、或者店铺、街头巷尾的卖肉摊猪肉没有“两证两章”问题,因为您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如某某市场某某摊位等),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不予受理。但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督促辖区监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严查严办。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参与!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 2017-3-23 14: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