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上海西路知春园停车位违规转租给二手车贩,严重影响商户的正常经营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该小区营业房的一名业主,我从事电力行业,我可以关门做事,因为我是公司型式,面向国内的电力行业。但是其它的商户需要开门做生意,门口被二手车贩的各种车辆拥堵,这生意怎么做? 原因是这样的,先前是因为小区内的停车位紧张,小区物业以小区业主无处停车为由向交管部门申请了现在营业房前面的停车位,后来有一部分空闲车位和有些业主可能私占停车位,没有交停车费,出于不方便管理的原因吧,于是小区物业就把停车位先后转租给外人经营,收取停车费,但是对于小区内部的业主是享有优先使用权的,一直以来,即使承包商与车主偶有摩擦,也是个别问题,没有太过严重的事情发生。 但是今年这个停车场又被承租人转租给了另外一个做二手车交易的商户,按照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是没有权利转租该停车场的,即使要转租,也应该重新征求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不可以擅自转租,如果当年物业与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没有这样的约束条款,那么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合同。同时这些所谓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得到了廉价的车位和好处。根本没有站在其它商户的立场和位置考虑问题,有中饱私囊的嫌疑。 而且,作为停车场承租人给我们业主的答复是,给这些二手车贩一部分停车位,容许小区业主和营业房商户还有二手车贩共同停车,哪里有空闲,谁都可以停车,他并没有划分区域,这已经是混乱行为。 最后导致营业房商户与二手车交易的人员形成对立发生冲突,之后惊动110,惊动交警部门。甚至更严重的二手车贩为了占车位,好在沿街停放,车上放置宣传的牌子,直接驱赶这些商户的车,商户不愿意,他们就把车直接停在商户的车前面,直接堵住车的出路,不让他们出车,让他们无法出去做生意。车也无法挪到,为此我们打了110也惊动了交警部门,来了以后,经过派出所干警的指挥他们才把车挪开,这种行为非常恶劣,而且这种行为已有多次,一直无法解决。 更有过分的地方是,这些二手车贩他们的车流动性很大,而且把很多私人倒卖车辆的人员也拉来挂靠,寄卖,所以车辆只有有增无减的趋势,并且,他们为了给自己预留车位,在他们车少的情况下,把他们的车横着停,一车占用两个车位停,实在是非常的损人利己的行为。车多的时候,连所有车位和 营业房门口都是车,别说做生意了,就是行人行走都要绕道走,这样有安全性吗? 我们之前很多次实名,所有业主商户联名反应过这个情况,包括拨打12345投诉,法律援助,甚至准备起诉。之前政府部门的爱卫办给我回复过,而且是所谓的主任,女性,我认为她有不作为的嫌疑,有推诿的嫌疑,而且官腔很大,只是告知我,什么什么情况,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我们不需要她来称述什么,我们需要的是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事实明确,还有告知我说,业主委员会所签署的承包合同有效,在电话上,我说那我们只能起诉了,她告诉我说,“那我们就管不了,我们只能把你投诉的这个案子挂起了”我不知道这个挂起了是什么意思?那么我想问一下:承包之后的转租有效吗?知春园物业为了创收,有违规操作的嫌疑,你们了解了吗?没有调查了解没有发言权,那么你们来调查取证了吗?。 银川是个美丽的城市,我热爱我的城市,政务公开,是为了有所监督,智慧城市的建设,也是为了彰显城市的繁荣和进步,体现了城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很多城市的地标都有这么几个字:“富强,文明,自由,公正,爱国,诚信,民主,和谐,平等,法制,敬业,友善”这是警示,这是宣言,这是目标,这是一个名族,一个国家,以及全人类的梦想。 尊敬的领导好,大数据,大平台,信息化,快捷,准确,创建银川智慧城市,我们是参与者,也是享有遵循制度的公民,那么再好的技术手段和网络平台,毕竟有局限性,坐在电脑后面的操作者,以及行政人员,不是一个电话,不是一条短信息,更不是一张图片就能料事如神,就能掌握一切的,而善下结论。双手和电脑还有坐在椅子上办公永远无法替代走访民情,民愿来的真实可靠。 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领导,能为我们这些很普通的小本经营的商户维护一下基本的权利,这也是社会安定的根本吧,这些商户们各司其职,生活无太多忧虑,怎么可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呢?如果一天生意被干扰,营业房房租又那么高,无心经营,他们会怎么想,会抱怨这个社会吗?
杨锡成同志:您好! 您关于金凤区上海西路知春园停车位违规转租给二手车贩,严重影响商户的正常经营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上海西路知春园停车场已在我大队备案并手续齐全,关于物业将停车场转租给二手车市场问题须有物业与业主协商解决。 最后,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交警分局 2017-09-26 16: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