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Q2签证回国的外国人在中国是否可以寻找工作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持Q2签证回国的外国人在中国是否可以寻找工作?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六条(八)规定:“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第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该外国人及其拟聘用单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条件,可以向拟用人单位所在区域人社部门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获得人社部门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及外事部门签发《邀请确认函》后,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变更工作(Z)签证。外国人持Z签证入境后15日内凭规定资料到原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人社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30日内凭《外国人就业证》及规定资料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
用人单位在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能聘用外国人;外国人在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居留许可》后方能在中国合法就业。
如还有相关疑问,可致电佛山市涉外就业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83204293。
2013-09-25 16: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