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埔村新建房屋

房子是2006年所建,当时有申报建批,也交了超过翻建面积的新地扩建费,山亭土地局收的,这几年一直问土地局能否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土地证,所给的答复是不能办理。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可以办理的话需要哪些资料(翻建)谢谢。办理流程需要哪些部门报备。谢谢
经核实,2006年起国土资源部门并没有征收罚没款,2006年至2013年期间并没有办理翻建审批手续。若要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须凭经审批过的建房审批表及户口簿到山亭国土资源所申请,再上报国土分局批复。(山亭镇于 2015-2-4 16: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