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苏宁易购以内部规定违法不让退货

本人9月16日代朋友在苏宁易购购买4000多元的戴尔笔记本一台,20日到货后,经开机试用,发现连word这种基本的办公软件都卡顿,遂要求退货。然而苏宁方以内部规定1.电脑已经拆卸并且开机,所以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那么——不开机怎么知道计算机有问题?我们有封神榜?2.电子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厂家开具检验证明才能退货。根据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也即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我方)认为此计算机有质量问题,如果苏宁方你们认为没问题,那好,由你们来人收电脑、找第三方检验、出证明。苏宁方无法证明那就是有质量问题,无可抵赖。客服还说内部规定没办法,到底是一个企业的内部规定大还是人大制定的法律大?内部规定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直接无效。请红网消协处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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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天心:无语 有点过分了2017-09-22 1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