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11时许,天红镇居民曾某夫妇已经休息,忽然间听到门外有婴儿的哭喊声,便四处寻觅。最终,门口角落处发现了一名疑似遭遗弃的婴儿。
好心人曾某将弃婴抱在怀里
随后,她便报了警。在龙宫洞派出所民警及曾某的帮助下,将婴儿先抱至家中取暖。因为婴儿是刚出生不久,经过商量,民警买来婴幼儿用品,好心的曾某夫妇愿意暂时代为照顾婴儿。
事不宜迟,为了尽快的妥善处理好遗弃婴儿的事情,保障好婴儿的扶养问题。龙宫洞派出所全所上下,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商讨婴儿的扶养事宜,10月15日,经过对自愿申请扶养婴儿的辖区居民阳某夫妻二人进行谈话交流,阳某夫妻二人承诺会将婴儿视如己出,并向我所提交了申请书和保证书。
办理相应领养手续
考虑到婴儿实际被扶养的需要,也本着对婴儿的负责态度,我所见证了阳某夫妻二人领养该婴儿的过程,并帮助阳某夫妇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领养手续。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可怜的被遗弃婴儿找到温暖的家,我们倍感欣慰。
好心的阳某夫妇领养弃婴
相关法规:对于父母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随意遗弃小孩的行为视其行为的严重性分为两类处罚,一种是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情节恶劣,则可能上升到刑事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来源:今日彭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