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起,桐乡黄标车整治行动全面启动。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整治行动又有新规——凡主动申请注销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车辆在2014年11月1日(不含)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嘉兴市交警支队《关于明确主动申请注销黄标车及老旧车违法行为处理的通知》,凡主动申请注销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之前对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核查。如车辆确有在2014年11月1日(不含)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
不过,记者了解到,对于11月1日以后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依然需要照常处罚。桐乡车管所副所长徐洪超表示:“11月1日以后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所有人需在处罚完毕后,由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才可申请车辆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因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启用原号牌后,对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需按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