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浏览龙岩政府网12345信件查询时看到新罗区教育局对LY14052000006的回复,看完之后甚感心酸与愤怒!!!
一来,咨询人“百姓”所撰写的咨询文用语文明,举证充分,毫无违背12345平台的不规范行为。二来,咨询人“百姓”所关注的问题乃全社会极为关切的民生问题,对该问题的严谨求证,也毫无过错之举。受其启发,我倒也想起身边许多“片区”之外的朋友的孩子能够顺利入读实效的现象,不知是否真的需要提供铁的证据与教育行政部门对薄公堂?看来,有关部门对LY14052000006 的回复如不端正态度,我看有必要另辟蹊径表达诉求。同时,也知悉信访部门,如果在12345平台表达的诉求可以如此轻佻地敷衍塞责,那么我看这个平台是否需要继续运行有待商榷。看看新罗区信访局对LY14052000006 的回复:您好,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三)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不予受理,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我想问的是:什么叫多次重复提交?“百姓”对所提的问题难道就真的没有知情权?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正当时,居然还有如此“官僚”的回答,真是绝了!
我们伟大的习总书记在实践活动中尚且能以身作则,兰考民主生活会上一系列情真意切的讲话,贴近百姓的发言,我们新罗有关部门怎么就一点也不学好?
民生,为民务实清廉!真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对LY14052000006 给出一个诚恳的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LY14042500023诉求件,龙岩市教育局于2014年5月4日答复如下:1.关于50㎡问题,2013年在实际招生中新罗区教育局已在“闽西日报”公布了调整意见,即:如果城区内50㎡以内的住房是该家庭唯一住房则可以认可。义务教育属于属地管理,直属学校招生参照新罗区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
2.根据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归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划片就近人学的政策规定,2014年新罗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还未出台。
LY14050500009诉求件,新罗区教育局于2014年5月16日答复如下:您好!新罗区是我市中心城区,是龙岩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涌入,给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带来巨大困难和压力。借鉴周边一些城市学校招生条件:“在生源暴满的情况下,学校对居住房产面积做了限制,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周边购买50平方米以下单身公寓商品房,不太适合家庭居住,家长主要买来是给孩子上学,如果就此能获取学位,无疑是一种‘变相择校’,应予限制。”因此,为减少投机性择校,2013年对龙岩初中、实验小学需要“两证”才能录取的学校,对其房产证上房产面积作出需大于50平方米的规定,同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招生。谢谢!
您反映的诉求市、区教育局已经进行答复,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三)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不予受理,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新罗区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4-5-21 15: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