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近3.4亿元


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省财政厅近日提前下达我市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94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8485万元。
自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市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方面,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全市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元,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达到800元;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不足100人农村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另一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照年生均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实行财力补助,省财政对市、县级财政进行补助的综合标准为城市小学207元/年,城市初中260元/年。
(宋琼 记者 沈明杰)

教育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