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突然肚子痛,出去外面药店买药,药店的女店员直接拿了个感冒药给我···问她问题什么都说不上来,那我就说叫你们药师出来我咨询一下吧,她说这里没有药师的,那没药师就算了吧,我区对面的药店买,可是出门的时候看到他们的员工简介上有药师的,简介里面并没有看到刚才那个店员的资料,所以我要向药监部门投诉这家药店没有药师在岗负责为顾客咨询用药,其他员工也没有上岗证或相关卖药资格,药品是治病救人的,这样简直就是害人,听医生朋友说有很多药店是租别人的证来开药店的,所以我怀疑这家药店也是这样的,所以特向药监局投诉,希望监管部门去核实查处,给市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对了,这个药店是在金湾区红旗藤山一路的嘉宝华药店。
陈先生:
你好。你关于药店不会卖药的投诉(流水号111611026015901)已收悉。我局已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处,现将查处情况告知如下:
一、你所投诉的嘉宝华药店位于藤山一路,正式名称为“珠海市嘉宝华健康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店”,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
二、该店属于连锁药店的分店,配有计算机系统,与其总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连接。对于处方药的审核,可以由总部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审查来执行,不须在店配备执业药师;对于一般营业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程度或者是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但要将营业人员的信息进行公开明示,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更新。
现场检查时,对该店处方药销售作了远程审方验证,符合要求;该店营业人员资质符合岗位资格的要求,但营业人员信息公开更正不及时。已要求其改正。
三、对于你所称因为肚子疼向药店营业人员询问如何用药而未能得到满意答复一事。我局建议是病患者应当到有资质的诊疗机构就诊,确认病因后,再到药店对症购药。我目前我国将药物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非处方药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对于处方药,只有医生才有资格给患者看病诊断和开具处方,否则属非法行医,要依法查处。因此,药店营业人员不能对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内容作答复是合情合理的。由于你未进一步讲明具体询问了什么问题。我局无法作深入查处。
四、感谢你对金湾区药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关注金湾区药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1-25 15: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