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独抢生政策

市计生委领导:您好!我是多悦镇宝藏村的村民,于2004年嫁入外省,我的户口所在地在多悦镇宝藏村,我是独生子女,于2005年生有一女,随孩子父亲入户在外省,又于2013年再生一女,在孩子父亲所在地我的第二个小孩属于合法生育,是抢生,不属于超生,只需要提供证件就可以入户。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我父母的结婚证、我的准生证、我的出生证、我的独生子女证,我父母的结婚证已经遗失了,我的准生证和出生证当时都是在农村自己家里生的(80年生的),这两个证件都没有,现就遗失的和没有的这三种证件,需要我们地方出具证明,证明要盖村、镇和区三个地方的章,因我不在家,家里两位老人家去办比较麻烦,他们成天都在农村待着,少出门。想问一下这些可不可以网上办理?第二就是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在我们那里属不属于合法生育,是抢生不是超生,有没有这种政策。如果属于合法抢生在家申请需要怎么申请呢? 麻烦百忙之中解答一下,谢谢了。
网友你好!您咨询的这个叫您父母的《婚育证明》,需要载明您父母的结婚时间、生育情况。需要在您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开具,乡镇经调查后签署意见,最后经区县人口计生局调查审核后签字盖章。目前,还不能在网上进行办理。 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的单独两孩政策出台,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决定公布之后,到2014年3月20日,单独父母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028-12356/38168980。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