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位于莲塘天一商业街10栋,自2015年起,便租用梦里水乡天一2号楼1001室,开办起单位职工食堂。工作日每天早、中餐时间,大约有20多名职工就餐。严重影响本楼业主生活秩序与安全,损害业主利益,主要表现如下:
一、产生消防、环保等方面隐患。本楼为普通住宅楼,开办食堂改变了住房性质,在消防、排污等方面没有专属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二、威胁本楼业主的乘梯安全。职工就餐通过电梯上、下,额外增加了本楼电梯使用次数,造成电梯过度使用,增加电梯磨损、电量消耗与故障次数,使电梯安全风险大增,极大地威胁本楼业主的乘梯安全;
三、影响本楼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大量职工集中时间,在本楼进出,产生的噪声、占用电梯等问题,严重影响本楼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四、侵占本楼业主利益。该单位职工使用电梯过程中,增加电梯磨损、电量消耗与故障次数,没有在经济上给予任何补偿。由于过度使用,电梯老化加速,必将导致电梯提前更换,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以上举报事项,请媒体朋友和相关纪检、工商、消防、质监部门调查核实,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 按照党纪国法,将该单位非法、扰民事项加以清理,还群众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
请问这个事,哪里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