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生效的(2012)丽缙民初字第991号判决书到现在还没有执行完毕,缙云县法院纵容恶霸团伙缙云县三联快乐购超市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丽水市中院回复
2014-03-24 14:47
您好!市中院已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缙云法院核实。您可联系缙云法院办公室咨询进展情况。联系电话0578—3315015。
2013年2月19日生效的(2012)丽缙民初字第991号判决书到现在还没有执行完毕,缙云县法院纵容恶霸团伙缙云县三联快乐购超市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不是有规定时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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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与官商勾结缙云县三联快乐购超市破坏三改一拆
青田县华侨在缙云县金龙购物广场购买的商铺,公用通道就让恶霸团伙武力霸占,缙云县政府睁一眼,闭一眼。
缙云县三联快乐购超市恶霸头目周雷盛破坏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官商说了算——————走法律程序与信访一样从起点到终点一个哦
:L:L:L
青田县华侨在缙云县金龙购物广场购买的商铺,公用通道就让恶霸团伙武力霸占,缙云县政府睁一眼,闭一眼。
2014.2.26老赖信息曝光
时间:2014-02-26 09:19:33来源:作者:点击数: 104
被执行人公民身份证(企业代码)地址案由未履行标的(元)执行案号
缙云县三联快乐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795591560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大桥南路121号(金龙购物广场二层)相邻关系纠纷0(2013)丽缙执民字第1138号
2014.2.26老赖信息曝光 -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6日 - 2014.2.26老赖信息曝光时间:2014-02-26 09:19: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 公民身份证(企业代码) 地址 案由 未履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
jy.zjlscourt.com 2014-02-26- 百度快照
缙云县纪委书记三改一拆行动组长周和平是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
金龙房产公司头目王岳成破坏三改一拆
缙云县建设局
有关金龙购物广场违法建设情况的说明
一、 金龙购物广场租赁使用情况
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5年底至2006年初,一方面与各商铺业主签订了统一租赁经营协议,使用期限至2014年2月1日;另一方面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日与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缙云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龙购物广场租赁协议,即承租金龙购物广场二、三层的经营用房,使用期限8年。而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再进行营业招租。
二、金龙购物广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经调查,在签订金龙购物广场租赁协议后,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缙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二楼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项目交由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但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其所签订租赁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如需改造,必须征得政府及相关业主同意,并有明确经营户进驻后才可实施,如乙方(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改造,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未与业主协商也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将一层业主租用的场地和原租用的二、三层场地联成一体,将一、二、三层和未经批准的面积扩建成整体商场。
2006年5月至10月期间,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龙购物广场作了如下几方面的建设: 1、将一楼过道进行封闭,扩建建筑面积1132.73平方米。2、在二楼增建钢架结构临时建筑面积903.5平方米(其中495平方米经过审批)。3、在三层增建钢架结构临时建筑面积1117.29平方米。4、2006年10月在南边改建自动货梯并在顶楼升建一层,用于电梯机房,并在观光电梯东边建设机房一层,计升建建筑面积23.79平方米。5、将增建钢结构临时建筑二、三楼西边走廊1.2米高栏杆拆除。以上共计超审批建筑面积2682.31平方米,总投资金额大约为肆佰万元。
上述事实,有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测绘资料、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金龙购物广场租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业主承诺书》、《装修协议》、《钢结构工程承揽合同书》等证据证实。
我局认为,1、上述第1点至第4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2、上述第5点拆除栏杆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008年7月21日,经我局研究作如下处罚决定:1、对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过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接到处罚决定后二个月内拆除。2、对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拆除栏杆的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
三、案件执行情况
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接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08年10月24日向缙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11月24日,缙云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认为该法直接赋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由于该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涉及面广,牵涉经营户及房屋业主各100多户,且缙云县金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各房屋业主的租赁期限尚未到期(到期日为2014年2月1日),如果马上执行,该债权债务关系难以妥善解决,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存在严重的社会稳定隐患,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决定对该案件暂缓执行。另外,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缙云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金龙购物广场租赁协议到期后,该公司将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缙云县建设局
2011年4月26日
缙云县三改一拆行动组背叛人民背叛党
缙云县三联快乐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谋财害命
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决
缙云县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腐败的缙云县法院、丽水市中级法院。
缙云县三联快乐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联超 市) 谋财害命
缙云县法院、丽水市中级法院纵容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头目王岳成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缙云县法院、丽水市中级法院纵容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头目王岳成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缙云县政府纵容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头目王岳成破坏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缙云县法院、丽水市中级法院纵容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头目王岳成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头目王岳成对抗三改一拆谋财害命
缙云县政府三敢:1.敢于公开违反国法。2.敢于公开支持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谋财害命。3.敢于对抗三改一拆欺骗人民欺骗党。
缙云县政府三不怕:1不怕举报。2不怕上访。3不怕丽水市电视台曝光。
缙云县政府三带:1带头违法乱纪。2带头支持黑社会诈骗集团谋财害命。3带头争当黑社会诈骗集团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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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政府三敢:1.敢于公开违反国法。2.敢于公开支持金龙房产公司黑社会诈骗集团谋财害命。3.敢于对抗三改一拆欺骗人民欺骗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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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房产公司和丽水中典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出租缙云县金龙购物广场内的二条步行街(消防车通道)给缙云县三联快乐购超市及缙云县松华电器公司占道经营谋财害命。
缙云县纪委书记三改一拆行动组长周和平是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