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单位的注意了】采购中,收受好处,东窗事发。


买汽车保险让对方来埋单要配眼镜了也让人家掏钱
卫生系统这几个基层负责人“爱占便宜”毁了前程
借着单位基建工程、药品购销、医疗器械采购等事项,一些人动起贪念,从中“捞油水”。昨天,越城区法院通报3起受贿案,属于卫生系统的系列腐败窝串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傅某、陶某、许某等人,均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最终都被判了刑。
  基建、药品成腐败“糖浆”
  在通报的几起腐败案中,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均是卫生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而且都因在医疗器材采购中收受好处而东窗事发。
  许某原是柯桥区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而陶某则是越城区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经越城区法院审理查明,在2011年7月至2015年春节前,许某在先后担任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浙江省绍兴县富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宣某所送现金、物品等合计13万余元。
  而陶某2010年至2015年春节前后,在担任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浙江省绍兴县陶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所代理药品进入卫生局用药目录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建装修工程承接等事项中,同样为他人牟利,从中得到8万多好处费。
  越城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犯受贿罪。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陶某被判5年2个月。
  结婚、买车也是“笑纳”借口
  在这些人犯案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以权谋私的借口和理由有一大堆。要配眼镜了,让对方给予支付配镜费;要买汽车保险了,让对方来埋单;要购买汽车了,也找个付款人……
  傅某,今年4月15日被绍兴市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此后,其在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被带走,并被双规。在此之前,其身份是绍兴红十字会医院院长、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5年初,傅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绍兴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经理宣某在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先后多次收受钱款共9.8万元。医院采购B超诊断机、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CR等器材,傅某从中收受回扣。
  就连儿子结婚、买车等,也成了傅某“笑纳”的借口。2012年初,宣某为和傅某搞好关系,并感谢傅在采购医疗器械方面提供的帮助和便利,在傅儿子结婚时,送给傅现金8000元。2010年11月,傅因儿子买车向宣借款10万元,之后归还了5万。去年宣某为示感谢称不用归还时,傅予以默认。
  对于这些情节,越城法院认定傅某构成受贿罪。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傅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除赃款予以没收外,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和政府打过交道的,都知道。

这种就是要的太过分了,被自己人举报了

每家医院的医疗器械采购肯定都 有问题

政府单位,领导,都这样!没什么奇怪的!

这些人就该坐牢,蛀虫

我支持你的观点。

不要说领导了,一些办事人员都想着法子的吃拿卡要

陶堰卫生中心医疗费用真他妈的价格是死贵!脚上缝了三针手术费100。(我在别的大医院好象只要30多),药给你开了100多,每次换个纱布25元,,,拆个线 25。。。。。。。脚上被割了下前前后后总的下来要四五百了

这宣某都是同一个人吗?怎么被发现的呢

都是些贪得无厌的畜生

13万,判10年,那1百多万,1千多万,上亿的该怎么判?欢迎大家来说说。

吃公家饭的,要真仔细查起来,哪个是干净的?

这些小苍蝇算个球呀,拿吃拿喝还没工地那甲方施工员多呢。有本事去查查市委市府下属那部门,那开车的都很牛逼,中华烟随便抽,更不要说什么超市卡,门票之类。

小苍蝇,年额外收入2——5~8万年左右。
如果,单位有大项目,一笔不少的收入。 这年苍蝇坏了 共产 dang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