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16号中午我在龙州开发区飞燕物流因为运费问题和物流公司发生纠纷,对方把我的货以及车子砸坏了,我已经在西陂派出所报案了,但是都现在一个月都没有 ,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连先生,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1月16日,你与飞燕物流员工因货款问题引发纠纷,在争抢货物过程中,一个头盔掉地造成损坏,你要求飞燕物流赔偿,飞燕物流表示愿意支付来回的运输费用并联系厂家更换,但你坚持要求对方支付损坏头盔全额。后民警告知其该经济纠纷可通过相应的诉讼途径解决。而关于你所反映车子被损坏一事,民警已走访现场并对物流员工制作了询问笔录,因飞燕物流公司厂内没有监控录像,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在此,感谢你的来贴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7-2-28 15: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