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近期在本市买房时,与开发商初步洽谈后缴纳了定金,后在约定期限内缴纳了房款并签订了合同(合同尚未签好,本人已签字,开发商未盖章,回复需登记后办理),缴纳房款后开发商销售人员电话通知说需要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但本人于2012年3月才到本市工作,即月开始缴纳本市社保,社保只有2个月,无法提供。后来在住建局网站上了解到不符合限购政策,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开发商应否退还房款?
请回复,谢谢!
您好: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的信访电话:22836113、22836115。
2012-05-22 20: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