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在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要着力完善法制环境、着力推动法治社会!首先要从法制建设上开展对南昌市的政务环境的“法制建设”,大力提倡和推进“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文件规定的,各政府的主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就要无条件地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坚决抵制和治理不依法办事、不依规办事;托人情、走后门、行贿受贿等违法乱办事的行为和现象!最种要的是要让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奉公守法、依法办事!建设南昌市最好的政务环境,就是为南昌市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否则就是搞破坏!
其次要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也要抓紧法建设和细则的制定!比如城管理部门什么能管;什么该管;如何依法管、依规管!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要事无巨细、管理有序。管理者有法有规可依;被管理者知道什么合法、什么合规,错在何处,心服口服。不服也能通过法律解决,而不能象从前管理一出,就纠纷死起、争议倍出!
要对城市居民的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再也不能让一些不守规划的人毫不在呼、毫不理会。如建立《城市居民文明卫生行为准则》,要细致有效、涉及城市管理和居民活动的方方面面。实行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网络管理,每位年满18周岁的公民就应进行登记建立《居民信用登记表》,对于任何涉及居民升学、就业、提干、入党、出国、户籍管理、开展经营或购置房产、贷款等大的个人活动时必须出具街办或社区开具的《证明》,证明该居民没有不遵守城市管理和文明卫生、屡次违反道路交通的行为!再也不能让我们城市或者公民对自己的文明卫生行为给他人或环境造成的损害毫无顾忌、毫不在呼了!也见为我们的城市管理者管理和服务与我们的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手段和管理撮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