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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带你弄懂政府采购
3月28日下午,由自治区检察院主办、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承办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第一会议室开课,本次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刘海珠副处长为参培人员授课,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智慧检务项目负责人),行装处、技术处全体人员及宁铁检察机关基建办、行装职能部门、技术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自治区检察院行装处副处长凌少锋主持培训。
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是经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同意举办的一次专项业务培训,目的是深入贯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下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依法合规。
培训课上,刘海珠副处长从“政府采购”定义出发,用浅显易懂的话语解释了“采购人”“资金”“集中采购目录”“采购类型”“采购流程”“采购计划备案”等关键词的具体内涵,并针对现阶段检察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进行了深入讲解,明晰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的区别与适用;为大家清晰梳理了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流程。
培训期间,刘海珠副处长还留出时间,采取答疑的方法与培训人员互动,解答了参培人员在非驻邕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在集采目录内又未达采购限额的货物采购、小额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实务问题。
培训课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系统了解了什么是政府采购,哪些东西需要政府采购,明确了各部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如何紧密配合,及时提出采购需求,并提前报送给行装部门的时限和流程,收获很大。
供稿:自治区检察院行装处
编辑:白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