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的妻子04年3月行经禅城区某路段,一车辆无故驶进非机动车道,撞到正在步行的妻子,后妻子被送到佛山中医院治疗,一星期后死亡,当时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负全责,一共要赔偿来电人38万的赔偿金,而且必须保证每月支付给来电人500元的金额,但至今肇事司机一共只支付来电人4万元的赔偿金,仍然拖欠来电人34万元。直到现在,来电人仍然拖欠中医院37000元的医药费。多次联系肇事司机,但该人员已把房产转让无法联系,来电人已下岗十多年,根本无能力支付相关债务,咨询法院院长解决的办法。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目前在网上反映的情况过于笼统,我们无法给予明确的答复。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请您近日携带该案的相关材料,诸如裁判、执行等法律文书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向工作人员详细反映情况,届时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监督组会安排专人接访并解决问题。
2009-11-30 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