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50公里路段超速百分20未达百分50的申诉

本人4月7日在福建省公安厅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的申诉件,至今已12个工作日,仍无人处理,申诉内容如下:
本人春节期间在龙岩解放路隧道区间测速超速20%未达到50%,现 为扣6分,罚款100元。根据公交管〔2013)455号文件规定,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未造成后果后,由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现在本人的 是否不当,请解释,谢谢。
“王”网友,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公交管(2013)455号文件《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内部指导性文件,但对于桥梁、隧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发生的超速违法行为,容易因超速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交通违法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第46条规定,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14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以100元罚款,记6分给予处罚。对此,交警大队对你的超速违法行为认定合理、适当,法律依据准确、充分。接下来,交警大队将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履职,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努力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6-5-11 10:57回复)